不被原谅的致歉

不被原谅的致歉

文/钟鼎 (明慧之窗记者宋蒖琂编辑)

当集体意志与道德良知发生冲突时,个人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有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年少轻狂,孰能无错?尤其在政治动荡、社会混乱的十年文革时代,跟风参与揭批,跟随参与武斗,跟从参与打人,这些都司空见惯,不足为奇。虐杀真的可以道歉了事吗?

一、 历史的血迹

一九六六年六月,文革(革文化的命)爆发,各大校园陷入混乱。当时毛泽东支持红卫兵运动,导致学生对老师的「批斗」迅速由口头辱骂演变为肢体暴力。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现名实验中学)作为当时高干子弟云集的学校,斗争形势尤为激烈。

二零一四年,文革时全国闻名的红卫兵宋彬彬,就文革期间批斗老师行为,向老师致歉。而当年被批斗致死的校长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垚,则发声明,痛斥其道歉虚伪,拒绝接受。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王晶垚在网上发表一份《关于宋彬彬刘进虚伪道歉的声明》:「……在『八五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前,我决不接受师大女附中红卫兵的虚伪道歉!」他还说过「这是错误吗?这是罪!对罪犯能宽容吗?」

「八五事件」是指一九六六年八月五日,发生在师大女附中的一起极端暴力事件。该事件以该校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卞仲耘被红卫兵学生毒打致死而震惊中外。它是文革初期「红八月」暴力风潮的重要标志,也是文革中第一位被公开打死的教育工作者案例。「八五事件」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悲剧,它更标志著当时的社会秩序和法律彻底崩塌。

师大女附中校长卞仲耘遗照。

然而,事件发生两周后的八月十八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红卫兵,宋彬彬为毛佩戴袖章。毛泽东得知其名后说:「要武嘛。」这一细节被视为对校园暴力的默许甚至鼓励,直接导致全国范围内的「打人风潮」失控。

无独有偶,在一场红卫兵武斗中,十六岁的「大院」子弟王冀豫挥舞大棒打死了一位十九岁的青年。

二零一一年一月,六十二岁的王冀豫选择站出来承认罪过。「忏悔太虚了,我不求原谅,我认账,活该受折磨,遭报应。说出来,是为历史留下证据。」

之后不久, 王冀豫接待了死者家属派来的律师,被要求不得再公布死者姓名。律师转达了家属的话:「我们不可能原谅你,因为我们家人死了。」

宋彬彬、王冀豫们的致歉,不被人原谅,还被人痛斥,这是他们自己的罪恶所致。错误可以原谅,罪恶则必须法办,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如果杀了人之后道个歉就可以不了了之,那就是社会对杀人行为的纵容,那么人间就会成为施暴者逞凶的乐园,受虐者、受害者就会层出不穷。过失杀人尚需负法律责任,何况暴力虐杀。

二、当下的罪恶

在动荡年代,许多人以「听党的话」或「执行命令」为由参与施暴。然而,受害校长丈夫王晶垚老人的话:「这是错误吗?这是罪!」文革已经过去多年,但中共制造的动荡并没有结束。辽宁医生韩琼、警察乔威等人,在对待信仰群体时展现出的残忍,与文革武斗如出一辙。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下午,辽宁省大连教养院强迫被他们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大连居民曲辉被该教养院的警察暴打,颈椎被打断。

曲辉生前曾描述说:「我晚上九点也被拖到那个阴森恐怖的房间里,警察对我的折磨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八点。电棍不知换了多少根,橡皮棍把我身上多处打伤,臀部肌肉被打烂,膝盖打肿,颈椎被打断,口吐鲜血,并多次昏迷……」「一次醒来后,教养院一名叫韩琼的医生检查后说:『没有事,还可以打。』我记忆最深的是一名叫乔威的恶警,极其狠毒,他一边打我,一边狞笑著对旁边的人说:『多少年没这么过瘾了!』」长时间的毒打,导致曲辉全身瘫痪、全身严重水肿等等。二零一四年,曲辉病逝,年仅四十五岁。[1]

大连法轮功学员曲辉生前与妻女的合照。

如果王冀豫可能是失手伤人,那韩琼、乔威就是故意伤人。只在十小时之间,曲辉由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变为全身瘫痪的病人,韩琼、乔威的凶残与魔鬼无异。

罪恶累累的大连劳教所已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被解体。韩琼、乔威等人呢?当针对真、善、忍普世价值的这场迫害结束之时,就是他们遭清算之日。到那时,他们可能也会表示忏悔与致歉,但是太晚了,罪业已成,天理王法能宽恕他们吗?医生应该是治病救人的天使,警察的职责是保护百姓,当医生鼓励打人,当警察成为打手,这样的罪孽人神共愤,绝不可饶恕。

三、苍天有眼

在王冀豫杀人后的四十多年岁月里,报应如影随形:当年参与其中的三个同案犯,一人因肝癌早逝,一人身陷囹圄十载,而王冀豫本人也在一次事故中瞎了左眼。

他常在暗夜中醒来,问自己:「我打死人这事儿该怎么算呢?」「我没有想到我会掉头发,一抓就一把头发。」「有一天晚上突然就梦到一个穿著白纱的女人,纱上面还有血渍,我看不见她脸,她非常高,高极了,我躺在一个木板子上,也没有枕头也没有被褥,就那么躺著难受极了,后来那个人就讲,说你要在这个板子上躺一万年。」

王冀豫自己说,他发现谁干坏事谁就要倒楣,比如六中打死人的,后来得肝癌也死了;刀劈「小混蛋」的,一九七二年得白血病死了;还有得肝癌死的,煤气中毒死的。他说:「后来我才知道,苍天有眼。」「折磨我一辈子。」

结语:忠告

在二十多年对法轮功的信仰迫害中,明慧网查证出姓名的,就有几十万人被骚扰被恐吓,几万人被劳教、被判刑,几千人被迫害致死;在活摘器官的罪恶勾当中,实际受害的死亡人数何止几十万。而每个参与其中的警察、法官、医生,都在迫害中助纣为虐,身上都沾满了修炼者的鲜血与泪水。

请你们停下杀人不眨眼的犯罪之手。无论你们认为多么身不由己,那些都不是随波逐流、残害无辜的理由。

请不要如王冀豫那样,在夜里惊醒,悔不当初;请不要像宋彬彬那样,在致歉之后,被人痛斥。伤天害理必遭恶报,为天地、良心、法律所不容。关于良知的账单,终有一天上苍会与每个人一笔一笔地结算。今天的「身不由己」,就是明天「无法销毁」的铁证。组织的盾牌是有保质期的,但个人的罪责没有,比如江泽民,即便已死,清算难免,子孙的报应也少不了。

善待落难者,帮助被害者,保护无辜者,这才是对自己与家人的负责与厚爱。

现在选择善待、帮助和保护,是以往用「法不责众」自欺欺人的犯罪者们唯一的赎罪和自救机会。

备注:
[1] 资料来源:明慧网《明慧二十周年报告(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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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10/不被原谅的致歉-508646.html

(本文图片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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