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冤獄與酷刑 南昌市江蘭英被迫害致死

(明慧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員江蘭英女士,在歷經中共長達十五年兩個月的非法勞教、判刑及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後,身體遭受毀滅性損傷。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早上八點左右,江蘭英在積重難返的病痛折磨中含冤離世,終年六十歲。

江蘭英出生於一九六六年,早年家境貧寒,體弱多病。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她身心受益,從此無病一身輕。在中共對法輪功發起滅絕性迫害後,江蘭英因堅持信仰、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曾三次去北京上訪。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中,她多次被非法關押,累計陷獄逾十五年,遭遇了野蠻灌食、束縛帶、連環腳鐐、吊銬等種種摧殘。

長期非法勞教與洗腦班的非人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江蘭英因進京被非法勞教一年。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她被單獨關押在不足五平米的黑屋中,曾被五花大綁在床上、四肢拉至極限固定長達二十多天。

勞教期滿後,當局仍不放人,將她轉至武警洗腦班。為抵制強制洗腦,她絕食抗議,卻遭野蠻灌食。橡皮管從早到晚插在鼻孔中,導致她呼吸困難,食道出血。在看守所,她還曾遭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凌辱。在看守所,她還曾遭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並被潑尿凌辱。

五年冤獄:三年絕食與連環腳鐐

二零零二年,江蘭英再被非法判刑五年。在江西省勞改醫院關押期間,她絕食抗議三年多,期間一直遭野蠻灌食,身體消瘦如柴,腸胃功能嚴重衰竭。

在南昌市第三看守所,江蘭英曾與另外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行銬在一起,施以「連環腳鐐」酷刑。每人一隻手被銬在四十八斤重的腳鐐栓子上,導致她們二十四小時只能彎腰,不能行走、無法睡覺。這種極其痛苦的狀態持續了一個月,期間她們被成串地拖行,連上廁所都必須八人同行。

二次勞教與三年半冤判:老虎凳與吊銬

二零零九年,江蘭英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在西湖分局刑偵大隊,警察王元華對其施以「老虎凳」、電棍電擊及辣椒水噴眼等酷刑。

二零一五年二月,江蘭英因發放真相資料被特警綁架,隨後被秘密判刑三年六個月。在江西省女子監獄,她因拒絕所謂的「轉化」(强迫放棄信仰),遭罰站「熬鷹」(長時間剝奪睡眠)長達九個多月,導致雙腿嚴重腫脹變形。警察還曾將其雙手吊掛在窗戶上,腳尖僅能著地,並在她的眼睛裏滴風油精、往嘴裏塞臭襪子。

最後兩年半冤判:酷刑致殘

二零二零年十月,已年逾五旬的江蘭英再被枉判兩年六個月。二零二一年七月,她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期間,教導員劉金鳳指使刑事犯用束縛帶將她四肢拉至極限固定在鐵床上,或懸掛在車間。

長期的吊掛折磨導致江蘭英左臂脫臼、肌肉壞死,左手五指完全無力。當醫務所醫生明確指出其傷殘嚴重、必須外診時,獄方仍不停止迫害,繼續強迫她每日罰站至深夜。

傷重不治 含冤離世

二零二二年一月,江蘭英結束最後一次冤獄回到家中時,已是白髮蒼蒼、骨瘦如柴,左臂殘廢耷拉,雙腿麻木且行走困難。即便如此,她仍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

然而,長達十五年的酷刑與長期野蠻灌食對她內臟造成的損傷已積重難返。在持續的嘔吐與病情惡化中,江蘭英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走完了她艱辛坎坷的一生。這場長達二十多年的殘酷迫害,最終奪走了這位善良女性的生命。

江蘭英的離世,是江澤民集團對善良修煉人犯下的又一樁人權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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