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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發資料未遂」成罪名 女教師家人控告公檢法非法辦案
原遼寧省凌海市翠岩鎮中學女教師劉玉榮,今年(二零二二年)七月被控「發資料未遂」罪獲刑一年。她的家人依據《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監督權利,於九月份向七名涉嫌違法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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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大陸新聞簡報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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