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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良善遭報 吉林高院副院長呂洪民獲刑10年
吉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呂洪民二零二一年四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被沒收受賄所得。近日還得知,吉林省二名市、縣中共書記被查或被提起公訴。他們在任内都積極參與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其結局正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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