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认的唯一好干部

全县公认的唯一好干部

【明慧之窗记者雷进综合报导】陈敏(化名)是一位中国大陆干部,曾经在地方组织部、农业局、乡镇等单位工作过,一九九七年被调入一科局做常务局长。他同时也是一位法轮功修炼者,时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因此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领导的高度信任。

一九九八年初,他所在单位建造综合楼,他被任命为建房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建房各项合同的签订和资金的支配等。这个单位的一把手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公开宣布:「建房领导小组由某某某担任组长,因为他炼法轮功,道德品质高尚,一心为大家著想,这是大家公认的。我对某某某的信任超过对我自己的信任,单位的事情交给某某某我放心。」以下是他的自述。

经销塑钢窗的小张:炼法轮功的,真不收一分钱

有一天负责我们建筑施工塑钢窗的小张,向我单位小詹询问我家的住处,小詹说:「你要送礼呀!你别去了,去了也没用,人家是炼法轮功的,谁送的礼都不收。」小张说:「我就是到他家看看,串个门,把这么大的工程给我了,我得当面谢谢人家,而且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不收礼的。」但小张不信,小詹只好把小张送到我家门口。

小张进门之后,从兜里拿出一个鼓鼓的大黄牛皮纸信封,看上去里面足有上万元人民币。小张毕恭毕敬的说:「我代表我们厂长来看看你,」把钱放在桌子上后,随口说还有急事,站起来就往外走。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装著钱的信封塞到他兜里,抓住他衣兜不撒手,让他坐下。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师父要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遇事为他人著想,我不收任何人的礼。你们挣点钱也不容易,你快把钱拿回去吧。」

小张回说:「你不收下这钱,我跟厂长没法交差。」我说:「那你就把这笔钱用在提高工程质量上吧。」他既敬佩又感叹说:「炼法轮功的真是不收礼呀!我还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好人呢!」

后来他又找我妻子送礼,当然也被拒绝了,因为她也炼法轮功。最后他跟我说,「那我请你们吃一顿饭行不?」我答应了他,但就在我们三个人吃饭的中途,我以出去解手为由,先把钱付了。

办公室主任:炼法轮功的,不占公家一分钱的便宜

我主管单位的财务工作,吃喝拉杂的费用都有我签字报销。这在我亲朋好友、工作过的单位领导、同事看来,请他们吃一顿饭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有事没事到我单位来坐坐,等我请他们下饭店。他们都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吃完了签字报销是理所当然的。

一天快到中午了,我曾经工作过的那个乡镇的一个村书记领著几个人来到我办公室,进门就说:「中午不走了,我们来了,还不请我们吃一顿。」我说行,我让办公室主任安排一下。吃完饭我从自己兜里掏出现金结账,结完账没要收据。那村书记问办公室主任,怎么不要收据呢?办公室主任说:「要那没用,我们局长家里来客人请吃饭都是自己花钱,从来不占公家一分钱。」

单位的综合楼竣工后,建筑商把单位几个主要领导的住宅的地面都铺上了地砖。我知道后,根据房间的面积和地砖的质量外加水泥和人工合计两千八百元左右,让我的一个同事把钱转给建筑商,一共三千元。没过几天,建筑商来到我办公室,很无奈又非常敬重的对我说:「我只是想表达一下我对你的感谢,这点儿你也不接受,你炼法轮功,送礼不收,请吃饭跳舞也不去,变相给你点好处也不要,把钱退给我,还多给我二百元,真是拿你没办法!这当领导的要都象你这样那国家就好了。」

我所在的单位,每年招待费,至少都在十几万,甚至更多。这样饭店老板为了和我们拉近关系,结账时在原饭费基础上多开二、三百拿回去报票子,从中得到好处是很容易的事。如饭费五百元,那单据上可能写八百元,或更多。这样在报销时,我就只好在饭费收据上签上:实际花销五百元,按实际费用报销。

不涉足情色场所 一般人做不到

我所在单位,大大小小的官以检查工作为名来要吃要喝的不少,省级的、市级的、县级的,不仅要吃好喝好,更主要的是玩好,「玩好」就是要那种特殊的服务。

有一次市纪委一个处长来了,他是我参加市培训时的一个同学。领导为他安排的规格比较高,他们也把我叫过去一起招待。吃完饭后,汽车把大家送到了一个地方,下车后,进了一个大厅,我才知道这里是一个个包房。我转身走出大厅,到车里坐著。不一会儿,负责招待的领导从大厅出来找我,非得让我进去不可。我说:「我不会去做那种事的,我决不会去的。」他就从车里往外拽我,我手拽著车把手,脚蹬著,他没拽动我。他气呼呼的说:「是不是因为你炼法轮功?」我说:「是啊!炼法轮功的哪有做这种事的!」

在道德观念扭曲了的今天,不把这事看作是耻辱,而认为这是「领导」的殊荣,认为我这样的是个傻子。此事在当地传开,知道的人都说:炼法轮功的真了不起,不嫖不赌的,一般人做不到。

政保科科长: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好人

那是在二零零零年的八月,我因为坚持信仰,被非法关押在县第一看守所。

有一天公安局政保科长把我从看守所带到他的办公室,非常严肃地对我说:「老弟呀,听大哥一句话吧,说一个不炼回家吧。县委书记、六一零、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开会决定,要对你进行调查,调查你在工作过的地方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现有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你。你赶快说不炼了,查出来一点事你就完了,公职、孩子、老婆都要受牵连的。」我说:「我真的没事,没做过一件违法乱纪的事。」他摇摇头无奈地把我送回看守所。

过了几天,县纪检委干部到看守所核实一个有我签字的三千元钱的借条,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这是我所在原单位清欠款时,当时县委决定由公检法三部门配合我们做这项工作。那条子的三千元钱是给法院的,是对法院配合我们单位清欠工作的一点酬谢。于是纪检工作人员到法院找到了原法院院长核实此事。

过了几天,原法院院长把电话打到了看守所,对我说:「老弟呀,当时那三千块钱我入账了,纪检委干部已经核实完了,没事了。你要是别的事我都能帮你,把你弄出来,你炼法轮功我帮不上你忙啊,你自己多保重吧!」

大约过了半个月,公安局政保科张科长又把我从看守所带到他的办公室,这次他让我坐下,还给我倒了一杯水,非常敬佩的对我说:「老弟呀,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你走过这么多单位,没有一点违法乱纪行为,吃喝嫖赌不沾一点边。嗨,只有学法轮大法的人能做到这一点,你才是真正的大好人啊!」

局长说:看能不能买到《转法轮》这本书,给每人一本

在单位,除了做好工作之外,我只要有时间就看《转法轮》这本书,每天沐浴在大法中。我也给大家创造一个宽松、清静、良好的工作环境,这是我这个做常务工作的职责,替领导分担责任,帮群众排忧解难是我的本职工作。

有一天早晨,我刚到单位,从外面就传来大吵大骂声,我到楼下一看,原来是专职书记在骂。是因为他想把他姑爷调到我单位来工作,一把手没有答应他,为此他就闹开了。我想这样让他闹下去,对他、对单位影响都不好。我下楼过去劝他说:「上办公室有事好好说,别这样。」

他跟我上了二楼,闯进局长办公室,冲著局长越骂越凶。于是我便把他拽到我的办公室,还是耐心地劝他。没想到他反过来把气都撒在了我身上来了,不但骂我,还把我办公桌上的书和报纸都砸到我头上,把水桶和门都踹碎了,我仍面带微笑地劝他。一个副局长过来说:「也就是人家炼法轮功的不和你一般见识,做到忍,人家能忍住。」最后,围过来不少人把他推走了。

下午,他过来向我道歉,说他知道错了,这事和我没有关系,不应该向我发火。他说:「我不明白,我骂你,你不但不生气你还笑,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再有我骂你向你发火,你怎么不骂我打我呢?你是不是打不过我,怕我打你?」我说:「要是比力气我不比你差。」他不信,非要与我比试高低,于是便与我掰手腕、摔跤,结果他都不是我的对手。

后来他非常服气的说:「你是学法轮大法的,你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和我一般见识,你真了不起!」从此以后,他非常敬重我,和我成为好同事,处处维护我的工作。

局长既感激又过意不去的表示:「谢谢你,老弟,为了我,你受这么大的委屈,你为我排忧解难了。」过一段时间,局长说:「看能不能买到《转法轮》这本书,给单位每个人发一本。」后来他本人得法修炼了。单位有些职工也主动上我这儿来要《转法轮》这本书。前后大约送出去六、七本《转法轮》。

还有一次年终开职工大会,刚宣布开始开会,有两个中层领导争吵起来,像小孩吵架似的,吵得挺厉害。主管局长和一把手都沈默不语,这时我跟局长低语,想说两句,局长宣布大家都静下来听某某某局长怎么说。我站起来说了几句后,会场立刻鸦雀无声,两个吵架的人悄悄地找个座位坐下来了,职工大会才得以继续开。会后有人问他们,你们俩怎么不吵了?他们两个说:「某某某是炼法轮功的,人家走的正,行的正,什么毛病也没有,他要真提议把我俩免职了,我俩告状都没地方告去。」

驻看守所的督导员:全县唯一的好干部被关起来了,我不干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县委书记、党群书记、组织部长、纪检委书记等找我谈话,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我跟他们讲,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坚持自己的信仰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

于是他们免去我的正科级级别和行政领导职务,并非法把我关押到县第一看守所。我被非法关押进看守所的第二天,早上八点钟上班时,检察院驻看守所督导员来到关我的监室窗前,打开窗户问我:「谁把你关进来的?因为什么把你关进来的?」我说:「因为我炼法轮功,是县委书记下令把我关进来的。」他说:「你听大哥的话,就说不炼了,骗他们,回家偷著炼,别那么死心眼。」我回到那可不行,我炼法轮功,怎么能说假话呢?

他一看劝不动我,就开始骂起县委书记来,越骂声越大:「某某某不贪不占、不嫖不赌,到哪个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人家能解决,别人干不了的事情,人家能干得了,是县里唯一的一个好干部,把这样的好干部关起来?!县委书记不是人!我不干了,我找他算账去!」说完就走了。

下午上班他又到关我的监舍窗前对我说:「我去县委找他们去了,说县委书记没在家,去省里开会去了」。县委办公室主任问他骂骂咧咧的找书记干啥?他说,你不知道他把某某某关起来了?县办公室主任等人也感到很惊讶。

他这一吵吵,狱警都出来看。他手指著他们大声说:「谁也不许欺负某某某,炼法轮功的是好人,谁欺负某某某我跟他没完!」我在县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在这期间,不遵守监狱里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为这些制度是对犯人用的,而我不是犯人,我是被冤枉的。我每天学法炼功。狱警向所长反应我不遵守监区制度,所长说,「他由上面管,咱们管不了。」

世局纷乱、灾异频仍、真假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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