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省監獄酷刑與非正常死亡個案報告

【明慧之窗訊】中國吉林省監獄(也稱吉林省第二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系統性酷刑,已導致多起非正常死亡及嚴重傷殘個案。目前還有數名法輪功學員在吉林省監獄被殘酷迫害,希望海內外正義人數援救。

一、 2024年–2026年重點案例

以下為明慧網近三年報道的重點個案,受害人均遭非法關押並出現健康危機:

姓名

年齡/背景

判決時間與刑期

目前已知現狀

蓋永光

梅河口市居民

20247月遭捕,判處79個月 遭秘密判刑。

目前關押於九監區,在看守所期間已被迫害至無法獨立行走,需扶牆移動,目前仍遭強力施壓。

付仁江

62歲,樺甸市居民

20252月遭捕,判處 56個月

2026121日正式被移送至吉林省監獄。

陳久文

71歲,遼寧撫順居民

202310月跨省遭捕,判處 26個月

20253月證實已被移送至吉林省監獄。

李文

遼源市居民

20249月遭捕,判處 4

2025225日移送吉林省第二監獄。

張越

30多歲,長春九台居民

20247月遭捕,判處 4

囚禁於吉林省監獄。

袁恩柱

蛟河市居民

20247/8月判處 32個月

囚禁於吉林省監獄。

劉慶

扶余市居民

2019年遭捕,判處 11

在看守所期間遭暴力毆打致生活無法自理。目前生命垂危,官方拒絕保外就醫。

二、 系統性酷刑模式與手段

吉林省監獄內部存在超過20種系統性非人道對待手段,旨在強迫入獄者放棄信仰(即官方所謂的「轉化」)。主要手段包括:

肢體與機械控制:長期強迫「坐板」(限制體位枯坐)、戴連體腳鐐與反背手銬、四肢固定(固定床/抻床)。

肉體暴力與虐待: 塑料管抽打、剝奪睡眠、強行灌食高濃度鹽水、使用髒布堵嘴。

藥物與醫療干預濫用:重點不配合者在遭受肉體傷殘後,會被強行送往監獄醫院注射不明藥物。受害者普遍出現腹部嚴重水腫(腹水)、多器官衰竭等中毒症狀,隨後院方多將死因歸咎於「中毒性肺結核」。

歷史典型案例:

劉成軍(長春真相電視插播事件主要參與者):被非法判刑19年,於吉林省監獄大隊遭受多種酷刑,最終於32歲時被迫害致死。

張玉科(原中國水利水電第一工程局總會計師):2008年被判刑4年,期間遭加戴背銬腳銬關押小號53天,2011年2月於獄中突發抽搐含冤離世。

三、 關鍵責任人與機構名單

以下為該地區負責監獄管理與政策執行的核心官員及直接責任人信息:

1. 省級主管機關

吉林省司法廳 / 監獄管理局

吳強:司法廳廳長、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1972年生)

初冬: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局長(1978年生)

張永詠: 監獄管理局政委

2. 吉林省監獄內部執行人員

九監區(高壓轉化重點監區):

郭玉峰張國強、劉鐵軍(涉參與迫害長春插播案學員)

獄政科與辦公室:

宋宇峰(辦公室,涉參與迫害致死案例)、呂紅(獄政科)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授權美國政府對違反人權及國外顯著腐敗人士實施制裁,例如禁止入境、凍結並禁止官員在美國的財產交易。全球至少七國、歐盟通過了類似法律。澳大利亞、法國、瑞典、荷蘭在審議相關立法。臺灣、日本的國會議員也在推動立法。

明慧網原文鏈接: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19/曝光吉林省第二監獄參與迫害人員信息-510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