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中領館外:國旗男暴力襲擊法輪功真相點 咆哮「中國領土」和「反分裂法」
【明慧之窗】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外,一名外套左前胸帶有中國國旗標誌的男子來到法輪功學員展示真相橫幅及展板的現場,暴力拆毀多幅橫幅和展板(私人物品),並推搡現場人員,口稱他所在地點為「中國領土」。
中領館前的人行道是中國領土嗎?


現場視頻顯示,此男子對一名老年法輪功(李娜,女)學員近身威脅,多次揚言要「槍斃」她。男子在咆哮時,不僅稱中領館前便道上的土地為「中國的土地」,還呵斥法輪功學員違反了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
李娜說,她上前保護橫幅並告訴男子這是他們的物品,不能損壞。男子卻聲稱這裏是「中國領館的地盤」,是「中國的土地、中國的地盤」,隨後繼續拆毀橫幅,並將插在地上的支架鐵管拔出並折彎。李娜表示過程中自己的下巴被劃傷並出血。
據現場視頻及目擊者描述,當男子持續拆毀橫幅時,有路人對其進行制止,並明確指出這裏是加拿大,不能實施這樣的行為。
李娜表示,事發當時她立即報警。男子隨後拿著一幅「法輪大法好」橫幅離開現場。幾分鐘後,約有六、七名警察趕到,並詢問相關人員情況。
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諾拉(Nora Geng)表示自己在拍攝過程中遭到男子踢踹。
【背景知識】大使館和領事館的土地通常是屬於「接受國」(地主國)的領土。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法律概念,並不因為使領館掛上了各的國旗,土地就自動變成了各國的國土。
1961年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確立了外交使館享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即特權與豁免權(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由於地主國的執法人員不能隨意進入他國的大使館和領事館,讓地主國的法律在執行上受到極大限制,但這種「排他性」的管轄狀態并不意味著土地所有權自動轉給了外國使領館,也不意味著地主國「自願」放棄了進入這塊區域執法的權力。
新聞發佈會:籲警方查明涉事男子身份並依法追責
9月24日(星期四),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及支持民眾在中共駐多倫多總領事館外就此舉行新聞發布會,呼籲警方查明涉事男子身份並依法追究責任。
· 前加拿大國會議員瓦迪斯瓦夫·利宗(Wladyslaw Lizon)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社會必須共同反對暴力、壓迫和恐嚇,並呼籲迅速展開調查,確認涉事男子身份,依法處理。
利宗同時呼籲加拿大聯邦機構及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與多倫多警方合作調查。他表示,如果調查顯示事件涉及外國干涉,相關部門應依據加拿大法律採取行動。
· 前多倫多獨立國會議員凱文(Kevin Vuong)也在社交平台發表評論,表示如果涉事男子具有外交身份,加拿大有關方面應進一步調查其身份及行為。
· 曼尼托巴大學榮休教授瑪麗亞·張(Dr. Maria Cheung)長期研究中國人權問題,近年來關注加拿大的外國干預和跨國鎮壓。她說:「我們不能容許來自其他國家的人在加拿大土地上,試圖援引他們本國的法律來懲罰或威脅加拿大人。」
國旗男背後是誰?
目擊者表示,男子離開時有車輛前來將其接走,現場除諾拉外,同時還有另一人不認識的人持續拍攝整個過程。
事件過程中,有路人出面制止男子的行為。「立刻放下!這裏是加拿大!」現場制止者的聲音被視頻記錄下來。
2005年中共推出的《反分裂國家法》正文共有10條,表明「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國旗男在施暴中高喊《分裂法》,不知是否在聲明這是其在加拿大施暴的法律依據?
相關機構關注加拿大境內的外國干預問題
近年來,加拿大方面及相關研究機構一直關注中國政府在加拿大境內針對特定群體的跨國干預問題。
多倫多大學公民實驗室(Citizen Lab)於九月十一日向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委員會(IRB)研究局提交的一份研究材料指出,中國政府關注的海外群體與其在中國境內監控的群體存在相似性,包括民主人士、異議人士、批評中共的學生、學者和記者,以及西藏人、維吾爾人、蒙古人和法輪功學員等。
加拿大國會此前公布的相關文件也曾涉及中國政府在加拿大境內針對異議人士及法輪功學員活動的問題。